天使陽光基金——救助家庭貧困尚未進行手術治療的先天性心臟病兒童
申請對象
(一)0-14周歲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經濟貧困、尚未進行手術治療的患兒。
(二)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(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、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)報銷比例達到90%地區以外的先心病兒童。
資助標準:
除定向捐助外,天使陽光基金資助標準如下:
(一)家庭自付5千元(不含)至1萬元(含)的,資助5千元;
(二)家庭自付1萬元(不含)至1.5萬元(含)的,資助1萬元;
(三)家庭自付1.5萬元(不含)至2萬元(含)的,資助1.5萬元;
(四)家庭自付2萬元(不含)至3萬元(含)的,資助2萬元;
(五)家庭自付3萬元以上的(不含3萬元),資助3萬元。
復雜先心病患兒需多次手術、且已獲得一次資助的,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術、提報相關資助材料后,可予補充資助。最高資助金額累計不超過3萬元。
備注:請在戶籍地紅十字會申請;內容標準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,以電話咨詢或現場辦理時要求為準。
(一)0-14周歲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經濟貧困、尚未進行手術治療的患兒。
(二)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(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、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)報銷比例達到90%地區以外的先心病兒童。
資助標準:
除定向捐助外,天使陽光基金資助標準如下:
(一)家庭自付5千元(不含)至1萬元(含)的,資助5千元;
(二)家庭自付1萬元(不含)至1.5萬元(含)的,資助1萬元;
(三)家庭自付1.5萬元(不含)至2萬元(含)的,資助1.5萬元;
(四)家庭自付2萬元(不含)至3萬元(含)的,資助2萬元;
(五)家庭自付3萬元以上的(不含3萬元),資助3萬元。
復雜先心病患兒需多次手術、且已獲得一次資助的,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術、提報相關資助材料后,可予補充資助。最高資助金額累計不超過3萬元。
備注:請在戶籍地紅十字會申請;內容標準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,以電話咨詢或現場辦理時要求為準。
咨詢電話:0427——8588027
天使陽光基金申請表天使陽光基金申請表[1]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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